教务字(2024)50号
各教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等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本科新专业申报以及拟新增本科专业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新专业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2023年,学校就2024年拟新增本科专业进行了预备案,请已申请预备案专业(见下表)可以申报。正式申报的专业须与预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
2024年预备案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序号 |
预申报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修业年限 |
学位授予门类 |
1 |
备案专业 |
070303T |
化学生物学 |
四年 |
理学 |
2 |
备案专业 |
090208TK |
生态修复学 |
四年 |
农学 |
(二)申报程序
1.学院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拟申报专业从社会需求、人才需求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形成专业设置论证报告,并组织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同行专家不少于3人)对设置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完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4)、汇总表(附件5)的填写,学院审议通过后,向学校提交申报材料。
2.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专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提请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面向全校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备案或审批。
3.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教务部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设置与服务平台完成网络工作。
4.专业申报材料在教育部两个平台进行公示,同期教育部高教司组织专家开展线上评议;公示期满后,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及学校公文等专业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二、2025年拟新增专业预备案工作
除了上述表格中的两个专业之外,各教学院(部)2025年如有增设本科新专业意向的,要按下列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要求
1.拟申报的新增专业应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紧密对接“新农科、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发展需要,并切实做好人才需求调研,以详实的人才需求调研数据作为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
2.拟申报的新增专业须符合学校办学目标、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有利于优化专业结构,体现我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并具有一定的学科支撑、办学基础和条件。
3.拟申报的新增专业要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仪器设备、实验实习场所等基本教学条件,具有科学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并保证顺利实施的办学能力。
4.拟申报的新增专业应参考《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建议增设指南(2024-2026年)》设置(附件9)。
(二)材料要求
有意向申报新专业的教学院(部)根据上述要求,对拟申报新专业进行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审慎确定增设专业,拟申报专业需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表》(附件8)。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深入调研,周密论证,认真撰写新增专业申报材料。
2.新增专业的专业代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附件1),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的相关文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山西农业大学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见附件2和附件3)。
3.拟申报新专业的学院请于7月12日前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汇总表、专业设置论证报告(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专家论证意见(各一式一份)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表》报送教务部204室,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xndjwbpyb@163.com。
4.申报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新目录的新专业以及调整专业的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按审批程序办理;对于近几年连续不招生且没有在校生的专业,应提出专业撤销申请。
联系人:侯雅琪
联系电话:0354-6288954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3.山西农业大学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5.xxx专业设置论证报告(建议模板)和专家论证意见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预备案(申报)表
8.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增设指南(2024~2026年)
教务部
2024年6月17日